潭政综〔2007〕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
为了做好今年我市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升学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南平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我市2007年普通中学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招生办法
1.2007年我市初中计划招生3691名,各乡镇及城区中学均须完成招生计划,具体各中学的招生计划见附件。
2.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招生制度改革,2007年仍实行在小学毕业会考的基础上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当地乡镇中学,凡我市各乡镇户籍借读在城区小学的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录取,城区中学(外国语学校除外)不得招收本市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实验小学、西门小学、师范附小、桥南小学、童游小学、水东小学等城区小学,凡本市城区户籍毕业生先参加全市统一分组,按规定抽签录取建阳二中、建阳三中;考亭中学招收除潭城街道办事处的城关村、桥南村和童游街道办事处的童游村、水东村之外的两街道办事处其他小学毕业生。
未经审批的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不得参加抽签录取建阳二中、建阳三中,统一录取到考亭中学就读。
4.就读于以上城区六所小学的外地户籍毕业生,参加全市统一分组,按规定抽签录取借读建阳二中、建阳三中。
5.建阳外国语学校招生按小学毕业生的志愿提前录取,允许其招收部分乡镇小学毕业生。
6.报名建阳外国语学校并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放弃外国语学校录取并参加统一抽签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应于7月20日前向其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参加统一分组抽签,逾期不再办理。若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申请放弃建阳外国语学校的,将统一录取到考亭中学就读。
7.一旦录取到我市各初中学校,本市内不得转学(含外国语学校)。
二、高中招生办法
1.2007年我市高中招生2104名,各中学招生计划见附件。
2.建阳一中共招生864名,其中统招生544名,统招定向生61名,择校生259名;建阳二中共招生540名,其中统招生378名,择校生162名;建阳麻沙中学共招生300名,建阳水吉中学共招生300名,两校招生皆为统招生;福建武夷学校招生100名,面向全南平市。
3.根据省、南平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关精神,2007年高中录取将从建阳一中统招生计划中,划出10%的统招名额(共61名),根据2007年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定向分配到我市各初中学校,2008年开始定向分配指标比例将进一步增加。2007年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4.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南教基[2005]19号文的批复,建阳农业工程学校与建阳二中联办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100名(其中统招生70名,择校生30名),收费标准参照建阳二中执行。
5.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根据《南平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纠风办关于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教财〔2003〕9号)的通知精神,确定建阳一中(省一级达标高中)择校费每生18000元;建阳二中(省三级达标高中)择校费每生9000元。
“择校生”一次性缴纳择校费后,除按政策规定的代办费外,学校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高中招生及收费标准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高中招生考试与考查
1.统一考试、考查的科目:
(1)统一考试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
(2)统一考查的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费175号),统一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每科10元;实验考查科目为每生10元。
2.考试时间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
(2)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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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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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语文(8:00—10:00) |
思想品德(2:30—4:00)
历史(4:4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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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数学(8:00—10:00) |
物理(2:30—4:00)
化学(4:4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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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
英语(8:00—10:00) |
地理(2:30—3:30)
生物(4: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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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等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查时间定于5月13日,各安排10分钟。
3.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载。
(2)2007年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六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
卷面原始分与等级的折算办法如下:
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定为A级;
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定为B级;
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定为C级;
60分以下定为D级。
各学科A级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20%,若达不到20%,则下调至达20%止;B级(含B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50%,若达不到50%,则下调至达50%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80%止。
(3)2007届考生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按C级(合格)、D级(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2008届开始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凡卷面分数为60分以上(含60分)定为C级(合格),60分以下定为D级(不合格)。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
两科合格的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80%止。2007届毕业生地理、生物两科为D级和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结束时参加重考。
(4)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5)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和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六科考试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允许申请复核分数、等级,核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南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南平市中考试卷核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南政价〔2006〕71号)每科次收取10元,核分受理及公布核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考查的形式:
(1) 闭卷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
(2)开卷笔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
(3)动手操作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5.考场设置:
2007届毕业升学考试,考虑到考生数量和边远乡镇的交通原因,决定在农村设置麻沙中学、水吉中学、黄坑中学、漳墩中学四个考点,主考和监考人员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并在相关乡镇派出所设置试卷保密室;其他乡镇中学和城区各中学考生在城区考点参加考试。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城区考生在城区统一考点参加考试,农村考生在各乡镇考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安排。
四、高中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6月10日—12日。
2.高中学校代码:(志愿及志愿先后顺序由考生本人决定)
建阳一中统招8401;建阳二中统招8402;
麻沙中学统招8403;水吉中学统招8404;
建阳一中择校8421;建阳二中择校8422;
综合高中统招8431;综合高中择校8432;
福建武夷学校8417。
3.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填报高中志愿,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干涉,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非建阳市户籍考生填报建阳一中统招、建阳二中统招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五、高中录取政策和规定
普通高中录取将根据考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高中录取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地理、生物两科成绩均为合格;
在具备以上三个条件下,各高中录取还应具备:
建阳一中:录取建阳一中(省一级达标高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的成绩等级,统招生(含统招定向生)均在B级以上(含B级),择校生至少在两科B级和两科C级以上(含二B、二C);
建阳二中:录取建阳二中(省三级达标高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的成绩等级,统招生至少在一B、三C级以上(含一B、三C),择校生允许四科为C级;
其他中学:录取麻沙中学、水吉中学、综合高中(一般高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成绩等级至少两科在C级以上(含二C)。
在同时具备上述四项条件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先后择优录取。
2.录取建阳一中统招定向生的资格和办法:
(1)户籍和学籍必须是在建阳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建阳一中统招。
(3)必须达到建阳一中统招生的录取要求,按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但总分不得低于建阳一中统招线的20分。
(4)初中学校若未完成定向生指标计划,剩余的定向生指标全市统筹,在达到建阳一中统招生的条件下,按未录取建阳一中统招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统招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建阳一中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其他学校录取之前进行。
(6)从2008年起统招定向生的比例将进一步增加,凡借读在其他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将不享受学籍所在校定向分配指标。
3.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建阳一中、建阳二中,必须在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19分后再参加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麻沙中学、水吉中学、综合高中,不必扣除19分,按实际中考分数录取。
4.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受年龄限制。
5.非我市户籍考生不能录取建阳一中、建阳二中统招生(含定向生)。
六、照顾政策
1.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总分加6分的照顾政策,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1)烈士子女;
(2)地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其子女。
(3)归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少数民族考生。
(5)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省体育局联合组织)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单项正式竞赛获得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初中阶段参加南平市(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教育局或教育局与体育局联合组织)举办的运动会,获得冠军的。上述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1项;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2.凡农村独生子女户(已领证)和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二女户子女享受总分加2分的照顾政策(已享受第5条之加分政策的不再享受此项)。
3.往届生不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顾。
4.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证明,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在学校公示一周,经市有关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于5月20日前由各学校收齐送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5.报考五年制师范、五年高职、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南平市招生办的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初中、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实际利益,与社会的稳定密切相关。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有关学校应加强诚信教育,规范报名报考。要加强招生监察工作,端正考风考纪,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做好2007年普通中学招生工作。
附件:建阳市2007年普通中学招生计划
建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建阳市2007年普通中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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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初中招生(名) |
高中招生(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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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数 |
统招生数 |
建阳一中统招定向名额数 |
择校生数 |
|
建阳一中 |
|
864 |
544 |
|
259 |
择校费18000元 |
|
建阳二中 |
440 |
540 |
378 |
7 |
162 |
择校费9000元 |
|
建阳三中 |
440 |
|
|
6 |
|
|
|
考亭中学 |
370 |
|
|
5 |
|
|
|
将口中学 |
185 |
|
|
2 |
|
|
|
崇雒中学 |
108 |
|
|
2 |
|
|
|
徐市中学 |
275 |
|
|
4 |
|
|
|
莒口中学 |
290 |
|
|
3 |
|
|
|
麻沙中学 |
290 |
300 |
300 |
6 |
|
|
|
书坊中学 |
110 |
|
|
2 |
|
|
|
黄坑中学 |
120 |
|
|
2 |
|
|
|
水吉中学 |
370 |
300 |
300 |
4 |
|
|
|
小湖中学 |
255 |
|
|
3 |
|
|
|
回龙中学 |
135 |
|
|
2 |
|
|
|
漳墩中学 |
303 |
|
|
4 |
|
|
|
外国语学校 |
按志愿招生 |
|
|
7 |
|
|
|
福建武夷学校 |
|
100 |
100 |
2 |
|
面向全南平招生 |
|
合 计 |
3691 |
2104 |
1622 |
61 |
421 |
|
|
综合高中 |
|
100 |
70 |
|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