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阳市首届“阳光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阳光少年”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阳光少年”评选活动,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塑造自信、自强、自律的健康人格,养成高尚品质,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评选对象
我市7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三、评选标准
“阳光少年”评选总体标准: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向上,健康自信,文明礼貌,富有活力,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道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本次评选活动共分为六类,其具体评选标准为:
自强自立阳光少年——身处逆境, 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怀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去迎接种种挑战,以积极的人生态度顽强拼搏,勇敢地开创美好的明天,有突出的事迹。
诚实守信阳光少年——遵纪守法,重信守诺,在人际交往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有突出的事迹。
尊老爱亲阳光少年——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尽心尽力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受到邻里街坊的普遍赞扬。
勤劳节俭阳光少年——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公益活动;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攀比,不浪费;爱护公物,环保节能意识强;尤其是身处优越家庭环境而能保持勤劳节俭的优良品质,有突出的事迹。
助人为乐阳光少年——乐于助人,奉献爱心,在学习上、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的事迹。
尽责奉献阳光少年——积极参与班级、学校工作,有高度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在困难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长期尽职尽责,任劳任怨,默默奉献,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组织推荐。各校要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市首届“阳光少年”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每一类型限推荐1名,推荐材料(2000字材料和500字简介)一式2份和2寸近照1张,在10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2、初选阶段。10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选出18名入围少年,每个类别3名,其它未入选者将授予好少年称号。
3、表彰推荐阶段。11月上旬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表彰,事迹突出的推荐参加南平市“阳光少年”的评选。
建阳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